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发表时间:2012-09-09 10:01来源:德育处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校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初二(14)团支部书记刘力齐。今年的12月4日,是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所以,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并朝着健康的轨道顺利发展的前提。我们应该懂得,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今天借此机会我倡议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要树立一个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一切行为要合乎道德规范。“态度决定高度”,只有树立远大理想的人,才能不断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努力拼搏,实现自身的价值。 2.从基础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最基础的环节。 3.开阔胸襟,宽容礼让。俗语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同学之间遇到小事,不要激化矛盾,双方要各自退让一步,冷静地处理,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更有甚者,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受到法律的严惩。 4.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照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以下九种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定要及时加以纠正。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创和谐校园,共建人类的文明。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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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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